夫妻不適合懷孕的情形有哪些
懷孕期編輯
醫(yī)路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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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yī)路陽光
夫妻不適合懷孕的情形主要有遺傳性疾病、嚴重慢性病未控制、急性傳染病活動期、長期接觸生殖毒性物質、精神疾病發(fā)作期等。建議備孕前進行專業(yè)孕前檢查,根據醫(yī)生評估調整生育計劃。

夫妻雙方或一方患有常染色體顯性遺傳病如亨廷頓舞蹈癥、成骨不全癥等,或隱性遺傳病如地中海貧血、苯丙酮尿癥等,可能將致病基因遺傳給后代。可通過基因檢測和遺傳咨詢評估風險,必要時考慮第三代試管嬰兒技術篩選健康胚胎。
包括未控制的高血壓、糖尿病、甲狀腺功能亢進、系統(tǒng)性紅斑狼瘡等疾病。妊娠可能加重心臟、腎臟等器官負擔,增加子癇前期、胎兒畸形等風險。需將糖化血紅蛋白控制在6.5%以下,血壓穩(wěn)定在130/80mmHg以內再考慮妊娠。
如活動性肺結核、病毒性肝炎、HIV感染未規(guī)范治療等。結核分枝桿菌可通過胎盤感染胎兒,乙肝病毒母嬰傳播概率可達90%。建議完成抗結核治療或實現乙肝病毒DNA載量低于檢測下限后再備孕。

長期接觸鉛、汞、苯等工業(yè)毒物,或接受放射治療、化療藥物等。這些物質可損傷生殖細胞DNA,增加流產、胎兒畸形風險。建議脫離接觸后3-6個月再考慮懷孕,必要時進行精子質量檢測。
重度抑郁癥、精神分裂癥等疾病急性發(fā)作期,藥物如碳酸鋰、丙戊酸鈉等存在致畸風險。需精神科醫(yī)生調整為妊娠安全藥物如舍曲林、阿立哌唑等,且病情穩(wěn)定半年以上再計劃懷孕。

備孕夫妻應提前3-6個月進行孕前檢查,包括TORCH篩查、甲狀腺功能、精液分析等項目。保持規(guī)律作息,每日補充0.4mg葉酸,避免吸煙飲酒。超重者需將BMI控制在18.5-23.9,高血壓患者應選擇拉貝洛爾等妊娠安全降壓藥。存在上述高危因素時,建議在產科、遺傳科等多學科指導下制定個體化備孕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