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數糖尿病患者在血糖控制良好的情況下可以懷孕,但需在孕前、孕期及產后嚴格監(jiān)測血糖并接受專業(yè)管理。糖尿病妊娠風險主要涉及血糖波動、胎兒發(fā)育異常、妊娠并發(fā)癥等因素。
建議孕前3-6個月進行糖化血紅蛋白檢測,確保血糖穩(wěn)定在理想范圍,同時評估是否存在糖尿病視網膜病變、腎病等并發(fā)癥。
孕期血糖目標較非孕期更嚴格,空腹血糖需控制在5.3mmol/L以下,餐后2小時血糖不超過6.7mmol/L,可能需要調整胰島素方案。
妊娠可能加速糖尿病視網膜病變和腎病進展,需每季度進行眼底檢查及尿蛋白定量檢測,血壓應維持在130/80mmHg以下。
根據母嬰情況選擇分娩時機與方式,多數建議孕38-39周終止妊娠,新生兒出生后需監(jiān)測低血糖等代謝異常情況。
建議計劃妊娠的糖尿病患者提前3個月到內分泌科和產科聯合門診就診,孕期保持均衡飲食并遵醫(yī)囑調整胰島素用量,避免劇烈血糖波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