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析的標準主要包括慢性腎病5期、急性腎損傷伴嚴重并發(fā)癥、藥物或毒物中毒難以清除、嚴重電解質紊亂四種情況。
腎小球濾過率低于15毫升每分鐘或伴有尿毒癥癥狀,通常表現為水腫、惡心、皮膚瘙癢,需結合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治療。
血肌酐急劇升高超過基礎值3倍,或尿量持續(xù)少于0.3毫升每公斤每小時達24小時,可能合并高鉀血癥、肺水腫等危及生命的并發(fā)癥。
甲醇、乙二醇等毒物或巴比妥類藥物中毒,經保守治療無法有效清除,血液灌流聯(lián)合透析可快速清除血液中的毒性物質。
血鉀濃度超過6.5毫摩爾每升伴心電圖異常,或嚴重代謝性酸中毒pH值低于7.1,需緊急透析糾正內環(huán)境紊亂。
透析決策需由腎內科醫(yī)生綜合評估實驗室指標與臨床癥狀,患者應定期監(jiān)測腎功能并嚴格控制水分及蛋白質攝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