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患者在血糖控制良好的情況下可以生育,但需在孕前、孕期及產后嚴格監(jiān)測血糖并接受專業(yè)管理。主要影響因素包括血糖控制水平、并發(fā)癥情況、用藥安全性及產科風險評估。
孕前3個月需將糖化血紅蛋白控制在6.5%以下,避免高血糖導致胎兒畸形風險增加。建議使用胰島素替代口服降糖藥。
需評估視網膜病變、腎病及神經病變等糖尿病并發(fā)癥,中重度視網膜病變可能因妊娠加重,需提前進行激光治療。
妊娠期禁用二甲雙胍等口服降糖藥,應轉換為胰島素治療。建議孕前完成藥物轉換并穩(wěn)定血糖。
糖尿病孕婦發(fā)生巨大兒、子癇前期等風險較高,需加強產檢頻率,建議由產科與內分泌科聯合管理妊娠全程。
計劃妊娠的糖尿病患者應提前3-6個月進行孕前咨詢,孕期保持規(guī)律運動與糖尿病飲食,產后需注意血糖波動及新生兒低血糖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