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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耐量檢查通常在妊娠24-28周進行,實際檢查時間可能受到孕婦年齡、體重指數(shù)、既往妊娠糖尿病史、家族糖尿病史等因素影響。
妊娠24-28周是胎兒胰島素抵抗開始顯著增加的階段,此時篩查妊娠糖尿病準確性較高。
存在肥胖、高齡、既往妊娠糖尿病史的孕婦可能需要提前至妊娠16-18周進行首次篩查。
若首次篩查結(jié)果異常但未達診斷標準,可能需要在妊娠32-34周重復檢測。
多胎妊娠或合并多囊卵巢綜合征的孕婦建議在妊娠早期就開始監(jiān)測血糖變化。
檢查前需空腹8-14小時,避免劇烈運動,檢查期間保持靜坐狀態(tài)以確保結(jié)果準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