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炎輸液治療一般需暫停哺乳24-48小時,具體時間受到藥物代謝周期、感染嚴重程度、個體差異及醫(yī)生評估等因素影響。
不同抗生素代謝速度差異較大,頭孢類通常24小時可代謝完畢,克林霉素需48小時左右,用藥前需向醫(yī)生確認藥物半衰期。
輕度乳腺炎輸液3天左右,伴隨膿腫形成需5-7天治療,嚴重感染可能延長藥物清除時間,需定期復查血常規(guī)評估療效。
肝腎功能異常者藥物代謝減慢,哺乳前建議檢測乳汁藥物濃度,過敏體質(zhì)患者需更謹慎評估恢復哺乳時間。
治療結束后需經(jīng)醫(yī)生檢查確認體溫正常、血象恢復、局部無壓痛,并結合藥物種類給出具體恢復哺乳建議。
治療期間應定時排空乳汁保持泌乳,恢復親喂前可用吸奶器維持奶量,注意觀察嬰兒有無腹瀉等不良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