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用退燒藥后通常建議間隔4-6小時再哺乳,具體時間受藥物半衰期、個體代謝差異、嬰兒月齡及藥物種類影響。
1、藥物半衰期:
對乙酰氨基酚半衰期約2-4小時,布洛芬約2小時,需待藥物濃度降至安全范圍。
2、代謝差異:
肝功能異常者代謝速度減慢,需延長間隔時間,必要時監(jiān)測血藥濃度。
3、嬰兒月齡:
早產兒或新生兒肝臟代謝能力弱,建議咨詢醫(yī)生調整用藥方案。
4、藥物種類:
阿司匹林等水楊酸類藥物可能誘發(fā)瑞氏綜合征,哺乳期禁用。
哺乳期用藥前應咨詢醫(yī)生,選擇L1級哺乳安全藥物,用藥期間觀察嬰兒有無嗜睡、皮疹等不良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