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孕藥懷孕多數情況下孩子可以要,但需結合藥物類型和孕期檢查綜合評估。影響因素主要有避孕藥種類、服藥時間、胎兒發(fā)育狀況、孕婦健康狀況。
緊急避孕藥對胎兒影響較小,常規(guī)短效避孕藥可能增加輕微風險,需通過孕早期超聲和血清篩查評估。
受精后2周內服藥通常遵循全或無效應,孕4周后服藥可能干擾胚胎器官形成,需加強產前診斷。
孕11-13周NT超聲和孕16周唐篩可初步判斷畸形風險,大排畸超聲能進一步排除結構異常。
有慢性病或高齡孕婦需進行羊水穿刺等深度檢查,內分泌科與產科聯合監(jiān)測可降低妊娠并發(fā)癥風險。
建議立即停用避孕藥并就診,通過孕酮監(jiān)測和系列排畸檢查動態(tài)評估胎兒狀況,避免自行決定終止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