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腕骨折可通過手法復位、石膏固定、藥物治療、手術內固定等方式治療。手腕骨折通常由跌倒撐地、暴力撞擊、骨質疏松、病理性骨折等原因引起。
適用于無明顯移位的穩(wěn)定性骨折,通過專業(yè)醫(yī)生手法調整骨塊位置,復位后需配合影像學檢查確認對位情況。
手法復位后采用石膏托或管型石膏外固定4-6周,固定范圍需超過腕關節(jié)上下相鄰關節(jié),期間定期復查調整松緊度。
疼痛明顯者可遵醫(yī)囑使用洛索洛芬鈉片、塞來昔布膠囊、對乙酰氨基酚緩釋片等鎮(zhèn)痛藥物,骨質疏松患者需配合鈣劑治療。
嚴重粉碎性骨折或合并血管神經損傷時,需行切開復位鋼板螺釘內固定術或外固定支架術,術后早期開始康復訓練。
恢復期間保持石膏干燥清潔,避免患肢負重,飲食注意補充優(yōu)質蛋白和維生素D促進骨愈合,定期復查X線觀察骨折愈合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