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后解毒的辦法有哪些
食物中毒后可通過催吐、補液、藥物治療、腸道清潔、對癥支持等方式解毒。食物中毒通常由細菌毒素、化學污染、有毒動植物、寄生蟲感染、變質食物等原因引起。
1、催吐
適用于攝入有毒物質2小時內且意識清醒者。可用手指刺激舌根誘發(fā)嘔吐,排出胃內容物。但腐蝕性毒物中毒或昏迷患者禁止催吐,避免造成二次傷害。嘔吐后需用溫水漱口保持口腔清潔。
2、補液
腹瀉嘔吐會導致脫水,需及時補充口服補液鹽或淡鹽水。成人每日飲水量應達到2000-3000毫升,兒童按體重每公斤50-100毫升計算。重度脫水需靜脈輸注葡萄糖氯化鈉注射液。
3、藥物治療
細菌性中毒可遵醫(yī)囑使用諾氟沙星膠囊、蒙脫石散、雙歧桿菌三聯(lián)活菌膠囊?;瘜W性中毒需用特異性解毒劑,如亞甲藍注射液治療亞硝酸鹽中毒。用藥期間需監(jiān)測肝腎功能。
4、腸道清潔
活性炭混懸液可吸附腸道毒素,硫酸鎂溶液能導瀉排毒。進行灌腸治療時需保持體位舒適,灌腸液溫度維持在37℃左右。腸道出血或穿孔患者禁用機械性腸道清潔。
5、對癥支持
發(fā)熱超過38.5℃可用對乙酰氨基酚片,腹痛明顯者可熱敷腹部。出現神經系統(tǒng)癥狀需吸氧并保持呼吸道通暢。嚴重中毒需進行血液凈化治療。
食物中毒恢復期應選擇米湯、藕粉等低渣飲食,逐步過渡到清淡易消化的面條、粥類。避免食用奶制品、高纖維食物及辛辣刺激食物。保持餐具高溫消毒,生熟食材分開存放,肉類徹底煮熟。出現持續(xù)嘔吐、血便、意識模糊等癥狀應立即就醫(yī)。日常注意檢查食品保質期,野生菌類須經專業(yè)人員鑒別后方可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