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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中藥前浸泡有助于藥物有效成分析出,通常建議冷水浸泡30分鐘以上,但部分特殊藥材或急煎情況可不浸泡。
根莖類、礦物類藥材需浸泡,使組織軟化利于煎煮,如黃芪、石膏等,浸泡后煎煮效果更佳。
芳香類、揮發(fā)性藥材如薄荷、砂仁等不宜久泡,短暫沖洗后直接煎煮可減少有效成分流失。
已粉碎的藥材無須浸泡,直接煎煮即可避免結(jié)塊,如三七粉、川貝粉等。
急診用藥或解表劑可縮短浸泡時間,如治療外感的麻黃湯類方劑,急煎時煮沸后改用文火即可。
煎藥器具建議使用砂鍋或陶瓷鍋,避免金屬器皿影響藥效,煎煮過程中不要頻繁開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