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流產適用于懷孕49天內的早期妊娠,實際適用時間與孕囊大小、著床位置及個體健康狀況有關。
1、孕周限制
藥物流產需在超聲確認宮內妊娠且孕周≤7周時進行,超過49天可能增加不全流產概率。
2、孕囊直徑
孕囊平均直徑需≤25毫米,過大的孕囊會導致藥物敏感性下降,需結合超聲評估。
3、禁忌證篩查
異位妊娠、腎上腺疾病或長期使用糖皮質激素者禁用,用藥前需完善血HCG及凝血功能檢查。
4、用藥方案
常用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須在醫(yī)生監(jiān)護下分次服用,用藥后需觀察陰道出血及妊娠物排出情況。
藥物流產后應復查超聲確認宮腔清潔,兩周內避免盆浴及性生活,出現發(fā)熱或大出血需立即就醫(y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