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臟病能生孩子嗎
心臟病患者能否生育需根據心臟功能分級決定,心功能I-II級者通??扇焉?,III-IV級者需嚴格避孕。妊娠可能加重心臟負擔,建議孕前接受心血管??圃u估。
心功能I-II級患者若病情穩(wěn)定,在嚴密監(jiān)測下可考慮妊娠。這類患者心臟代償能力較好,孕期通過限制體力活動、低鹽飲食、規(guī)律產檢等措施,多數能安全度過妊娠期。但需注意妊娠期血容量增加可能誘發(fā)心力衰竭,需定期復查心電圖、心臟超聲。
心功能III-IV級或存在嚴重肺動脈高壓、艾森曼格綜合征等患者禁止妊娠。此類患者心臟失代償風險極高,妊娠可能導致急性心衰、惡性心律失常甚至猝死。若意外懷孕需在孕早期終止妊娠,避孕措施推薦宮內節(jié)育器或輸卵管結扎術。
心臟病患者計劃妊娠前應完成全面心臟評估,包括心電圖、心臟超聲、運動負荷試驗等;孕期需在心血管科與產科聯合門診隨訪,每1-2個月復查心功能;分娩方式建議根據病情選擇剖宮產或陰道分娩,產褥期需繼續(xù)心功能監(jiān)測;哺乳期用藥需避免經乳汁分泌的心臟毒性藥物,如胺碘酮;日常需保持情緒穩(wěn)定,每日監(jiān)測體重及尿量變化,出現呼吸困難、夜間陣發(fā)性咳嗽等癥狀需立即就醫(y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