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功能異常本身不具有傳染性,但可能由傳染性疾病引起。傳染性因素主要包括病毒性肝炎、寄生蟲感染、EB病毒感染等,非傳染性因素則包括脂肪肝、藥物性肝損傷、自身免疫性肝病等。
乙型肝炎病毒和丙型肝炎病毒可通過血液、母嬰或性接觸傳播,需進行抗病毒治療,常用藥物包括恩替卡韋、索磷布韋維帕他韋、聚乙二醇干擾素。
血吸蟲或肝吸蟲感染可能導(dǎo)致肝功能異常,具有傳染性,需使用吡喹酮、阿苯達唑等驅(qū)蟲藥物,同時需切斷傳播途徑。
該病毒通過唾液傳播,可能引起傳染性單核細胞增多癥伴肝功能異常,以對癥治療為主,重癥需使用更昔洛韋等抗病毒藥物。
脂肪肝、酒精性肝病等代謝性疾病不會傳染,需通過生活方式干預(yù)改善;藥物性肝損傷需停用可疑藥物并保肝治療。
建議肝功能異常者及時就醫(yī)明確病因,傳染性肝病患者需做好隔離防護,避免與他人共用剃須刀、牙刷等可能接觸血液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