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怎么判定
食物中毒可通過嘔吐、腹瀉、腹痛等癥狀結合進食史初步判定,常見原因包括細菌污染、毒素蓄積、化學物質殘留等。若出現發(fā)熱、血便、意識模糊等嚴重癥狀需立即就醫(yī)。
食物中毒的判定需綜合癥狀與飲食史分析。典型癥狀包括進食后1-48小時內突發(fā)惡心嘔吐,可能伴隨水樣腹瀉或黏液血便,腹部絞痛多呈陣發(fā)性。部分患者會出現低熱、乏力等全身癥狀。致病因素中,細菌性中毒常見于沙門氏菌污染的禽蛋、金黃色葡萄球菌污染的乳制品,毒素型中毒多見于河豚毒素、霉變甘蔗中的節(jié)菱孢毒素?;瘜W性中毒常因農藥殘留或亞硝酸鹽過量引起,表現為口唇青紫、呼吸困難。特殊情況下,肉毒桿菌中毒會出現視物模糊、吞咽困難等神經麻痹癥狀。
實驗室檢查可輔助確診,如糞便培養(yǎng)檢出致病菌、血液檢測發(fā)現特定毒素。對于集體發(fā)病案例,需追溯共同進食的可疑食物。嬰幼兒、孕婦及免疫缺陷者出現持續(xù)嘔吐或腹瀉超過12小時,或出現脫水體征如尿量減少、皮膚彈性下降時,應警惕電解質紊亂風險。部分毒蕈中毒存在6-24小時假愈期,需密切觀察后續(xù)肝腎損傷表現。
預防食物中毒需注意食材新鮮度,生熟食品分開處理,肉類徹底加熱至中心溫度超過70℃。剩余食物冷藏不超過2天,食用前充分復熱。出現輕微癥狀時可少量多次補充口服補液鹽,避免使用止瀉藥延緩毒素排出。日常定期清潔冰箱,處理海鮮時佩戴手套防止創(chuàng)傷弧菌感染。外出就餐選擇衛(wèi)生條件良好的餐廳,避免食用野生蘑菇、河豚等高風險食材。若同餐者多人出現相似癥狀,應及時向疾控部門報告并保留食物樣本備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