腎臟囊腫可通過定期觀察、穿刺抽液、硬化治療、手術切除等方式治療。腎臟囊腫通常由先天發(fā)育異常、腎小管阻塞、退行性變、遺傳性疾病等原因引起。
體積小于4厘米且無癥狀的單純性囊腫可每6-12個月復查超聲,監(jiān)測大小變化,無須特殊處理。
適用于直徑超過5厘米伴壓迫癥狀的囊腫,在超聲引導下抽取囊液緩解不適,但復發(fā)率較高。
穿刺后向囊腔內注入無水乙醇等硬化劑,促使囊壁粘連閉合,有效率可達70%-90%。
對復雜囊腫、多囊腎或疑似惡變者可行腹腔鏡或開放手術,徹底去除囊腫及周圍可疑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