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疹一般7-14天消退,實際時間受到皮疹類型、藥物代謝速度、免疫反應強度、治療干預時機等多種因素的影響。
固定型藥疹通常1-2周消退,而蕁麻疹型藥疹可能在停藥后24小時內緩解。重癥藥疹如Stevens-Johnson綜合征需更長時間恢復。
半衰期短的藥物如青霉素類引起的藥疹消退較快,而胺碘酮等長效藥物導致的皮疹可能持續(xù)數(shù)周。肝功能異常者藥物清除延遲。
IgE介導的速發(fā)型過敏反應消退較快,T細胞介導的遲發(fā)型反應持續(xù)時間較長。既往有藥物過敏史者恢復期可能延長。
早期停用致敏藥物可縮短病程,糖皮質激素治療重癥藥疹需逐漸減量。抗組胺藥適用于瘙癢明顯的蕁麻疹型藥疹。
建議記錄用藥史幫助醫(yī)生判斷致敏藥物,皮疹消退期間避免搔抓,穿著寬松棉質衣物減少皮膚刺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