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歲兒童退燒藥通常間隔4-6小時重復使用一次,具體時間需根據(jù)藥物種類、體溫變化及醫(yī)生指導調整。
1、藥物代謝周期對乙酰氨基酚需間隔4-6小時,布洛芬需間隔6-8小時,家長需嚴格遵循說明書劑量,避免24小時內超過4次給藥。
2、體溫監(jiān)測家長需每2小時測量體溫,體溫超過38.5℃且持續(xù)上升時考慮給藥,若服藥后2小時未退燒應及時就醫(yī)。
3、藥物交替使用對乙酰氨基酚與布洛芬可交替使用,但需間隔2小時以上,家長需記錄給藥時間避免混淆。
4、特殊狀況處理出現(xiàn)嘔吐、皮疹或精神萎靡時禁止重復給藥,家長需立即帶孩子就診評估是否存在藥物過敏或并發(fā)癥。
建議家長備妥電子體溫計與用藥記錄本,發(fā)熱期間保證孩子每日飲水量超過1000毫升,避免穿著過厚衣物影響散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