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甲狀腺功能亢進診斷標準主要包括血清促甲狀腺激素水平降低、游離甲狀腺素或總甲狀腺素升高、甲狀腺自身抗體檢測陽性以及臨床表現(xiàn)與實驗室結(jié)果相符。診斷需結(jié)合妊娠期特殊生理變化與病理性因素綜合評估。
妊娠早期血清促甲狀腺激素水平低于0.1mU/L提示可能亢進,但需排除妊娠一過性甲狀腺毒癥。建議復查甲狀腺功能并結(jié)合臨床癥狀判斷。
游離甲狀腺素超過妊娠特異性參考值上限或總甲狀腺素超過1.5倍正常上限可支持診斷。妊娠中晚期需采用妊娠期特異的檢測標準。
促甲狀腺激素受體抗體陽性或甲狀腺過氧化物酶抗體陽性有助于鑒別Graves病等自身免疫性病因??贵w檢測應在首次評估時完成。
心悸、體重不增或下降、甲狀腺腫大等典型癥狀需與實驗室檢查吻合。需注意妊娠反應與甲亢癥狀的相似性,避免誤診。
確診后應定期監(jiān)測甲狀腺功能,避免使用放射性碘檢查,營養(yǎng)攝入需保證充足熱量與蛋白質(zhì),適當限制海產(chǎn)品攝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