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糖尿病需要篩查。妊娠期糖尿病篩查主要通過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空腹血糖檢測、隨機血糖檢測、糖化血紅蛋白檢測等方式進行。
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是診斷妊娠期糖尿病的金標準,通常在妊娠24-28周進行,需要空腹8小時后飲用含75克葡萄糖的溶液,分別在飲用前、飲用后1小時和2小時檢測血糖水平。
空腹血糖檢測要求至少8小時未進食,若空腹血糖超過5.1mmol/L可能提示妊娠期糖尿病,需進一步檢查確認。
隨機血糖檢測不受進食時間限制,若檢測值超過11.1mmol/L且伴有典型癥狀,可初步判斷為妊娠期糖尿病。
糖化血紅蛋白反映近2-3個月平均血糖水平,雖不作為妊娠期糖尿病主要診斷依據(jù),但有助于評估長期血糖控制情況。
建議所有孕婦在孕24-28周進行妊娠期糖尿病篩查,高風險孕婦可提前篩查,發(fā)現(xiàn)異常應(yīng)及時就醫(yī)并在醫(yī)生指導(dǎo)下進行血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