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金森病藥物治療的原則
一般帕金森病的病程可以分為代償期和失代償期。
所謂代償期也就是帕金森病的早期。在早期應盡量采用理療,如按摩、水療等;以及體育療法,如對關(guān)節(jié)的活動、呼吸肌、步行、平衡能力、言語以及面部表情肌進行鍛煉;同時也可考慮應用神經(jīng)保護藥,如司來吉蘭等。這個時期患者的家屬應積極配合,鼓勵和幫助患者盡量用上述方法來維持日常生活和工作能力。
在失代償期可出現(xiàn)各種帕金森病的臨床癥狀,這些癥狀已經(jīng)明顯地影響患者的日常生活和工作能力,這時就需要考慮應用抗帕金森病的藥物來治療。當用左旋多巴治療帕金森病時應注意以下4條原則:
“細水長流,不求全效”:即爭取最小劑量的藥物基本控制癥狀,使患者可以維持正常的生活和工作能力,以求少出或晚出不良反應,達到盡量延長用該藥的時間的目的,不要為了強求完全像正常人一樣的療效,而盲目加大劑量。
緩慢加大藥量:即在開始時用最小的劑量,一點一點地增加劑量,找出剛好能基本控制癥狀的藥量。
劑量個體化:即根據(jù)診斷確定每個人的用藥劑量,而不是千篇一律地所有患者都用同樣的劑量。
品種少而精,停藥慢慢來:即不要一下子同時用多種抗帕金森病的藥物,假如要撤掉某種藥物時,也不能突然就撤掉,而是要慢慢地減量,直到最后停掉該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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